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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出版审核越来越严,有些规范你必须知道!


大豫出书网

2018年3月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宣部针对出版现状,加强了对新闻出版的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严格控制出版图书质量,抽查各社出版新书,对抄袭和质量差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2、控制全国出版总量,2018年在2017年基础上缩减30%。


所以,2018是“出版质量”。是最严格、最难办的一年,审核速度慢,审查严格。因此,我们常常建议,如果作者有出版一本书的想法,在写作之初就要了解一下出版的相关情况。


对于目前出版现状,小天建议大家一定要注重书稿的选题方向。比如像政治性较强的,宗教民族等敏感的,地理有争议的,易经风水类的,不科学的等内容,一定要避免。


然而民族宗教相关规范比较分散,今天小天从各处搜罗了15条,供作者们了解学习。如果您还知道其他规范,欢迎在文末留言补充。


1.对各民族,不得使用旧社会流传的带有污辱性的称呼。不能使用“回回”“蛮子”等,而应使用“回族”等。

2.不能随意简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为“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称为“维族”,“哈萨克族”不能简称为“哈萨”,“朝鲜族”不能简称为“鲜族”等。

3.禁用口头语言或专业用语中含有民族名称的污辱性说法,不得使用“蒙古大夫”来指代“庸医”,不得使用“蒙古人”来指代“先天愚型”等。

4.少数民族支系、部落不能称为民族,只能称为“××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川)青人”“僜人”,不能称为“摩梭族”“撒尼族”“穿(川)青族”“僜族”等。

5.不要把古代民族名称与后世民族名称混淆,如不能将“高句丽”称为“高丽”,不能将“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等泛称为“突厥族”或“突厥人”。

6."穆罕默德"通常是指伊斯兰教先知。有一些穆斯林的名字叫"穆罕默德"。为了区别和避免误解,对这些穆斯林应加上其姓,即使用两节姓名。

7.“穆斯林”是伊斯兰教信徒的通称,不能把宗教和民族混为一谈。不能说“回族就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就是回族”。报道中遇到“阿拉伯人”等提法,不要改称“穆斯林”。

8.涉及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的报道,不得提及与猪相关的内容

9.穆斯林宰牛羊及家禽,只说“宰”,不能写作“杀”。

(以上内容来自新华社禁用词修订版)


10.凡涉及民族宗教方面敏感问题的报道,应当送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对重大事件的报道,事先应报中央批准。

11.宣传中华文明史要多提“中华民族”的概念,慎用“炎黄子孙”的概念,注意表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文明。

12.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对容易引发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反感的问题,要慎重把握。我国有10个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对他们的风俗习惯和民族心理,应予充分理解和尊重。对少数民族多样的婚姻习俗和家庭关系也不要探密、猎奇,肆意渲染不应将医术低劣的大夫讥讽为“蒙古大夫”。

13.对国际上的民族纠纷要客观报道,淡化处理,不应渲染。对国际恐怖主义事件的报道,严禁使用“穆斯林恐怖分子”、“伊斯兰恐怖分子”等语句。

14.宣传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必须兼顾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强调宗教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宣传无神论和普及科学常识时, 要用事实说话,防止批判宗教。

(以上内容来自《切实把握好民族宗教宣传的正确导向》)


15.“满清”这个名词是在清朝末年中国人民反对当时封建统治者这一段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称谓。在目前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的情况下,如果继续使用,可能使满族人民在情绪上引起不愉快的感觉。为了增进各民族间的团结今后各级国家机关、学校、企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各种文件、著作和报纸、刊物中,除了引用历史文献不便改动外,一律不要用“满清”这个名称

(以上内容来自《关于今后在行文中和书报杂志里一律不用“满清”的称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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